作者:林有田博士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05-9-23
行销管理大师李维持(T Levitt)说过,人们购买一件商品,是因为它会带给我们一些实质上的利益,或是精神上的利益。然而,如何能在顾客众多的「利益愿望」中,找到最具力量、最有魅力的一点,做为抢滩及引发消费者购买欲望的核心呢?
人的心很奇妙,会因为某件事物的诱引,而产生「心意的震动」,这种逐渐增强的期望,最后会促使人去争取那些激引它的事物。顾客所期望的「事物」,便成为每个公司所重视的「诉求点」,因为它是促使消费者确切了解商品魅力的重点,能逐步地让消费者动心,进而采取购买的行动。
※ 业务人员的致胜要件 ※
身为市场上第一线的业务人员,能拥有判断商品魅力的专门知识,无形中就掌握了数千万生意的契机,而有稳操胜算的把握。
一般来说,商品卖不卖得出去,要看「商品魅力」「公司魅力」以及「业务人员魅力」的总体分数。
业务人员平时对于自己所负责的商品,能否感受其「魅力」的价值,在他真枪实弹上战场去「攫取」顾客时,就会有很大的差距。一个业务人员若能确实去感应商品本身所具有的「强烈魅力」,就能以此做为诉求的基础,长驱直入顾客的「决定机制」里。当然,顾客也会被业务人员本身所散发出来的魅力,深深的吸引。
消费者购买商品,除了重视商品本身的方便性,还包括商品制造公司的售后服务、信誉以及保证系统等等,我们总称为「公司魅力」。
因此,业务人员在探求「商品魅力」之初,绝对要深入了解自己公司所拥有的「公司魅力」。唯有真确掌握住商品里里外外的「魅力」,并以此为触媒,才能引发顾客的兴趣,进而逐步的诱导其购买。
※ 紧获人心的魅力因子 ※
要找出一个有利的诉求点,首先必须将「商品魅力」抽丝剥茧一番。什么是「商品魅力」?其构成的重点又是什么呢?兹说明如下:
「商品魅力」在于引发消费者心灵的震动,使他对商品产生各式各样的「利益期望」。要让顾客对商品一见钟情,就必须在开始设计商品时,就塑造它「独特性」魅力。
商品的出现,是厂商掌握消费潮流,配合市场的需要,而后再斟酌本身的资源,逐渐构想出商品的雏形。但在众多商品构思的理念中,最重要、也是最基本的,就是要「这种商品一定可以卖出去」的信念。以此做为「设计重点」(design point),使商品在本质上即具有吸引顾客的魅力。
要让顾客接受商品,最基本的要领就是懂得运用技巧去诱导顾客的动机,让他了解商品的好处,使他恍然大悟,原来如此吸引他注意力的商品有这么多优点存在,而不是中看不中用。
例如:用渐进的言谈、数据引导顾客的动机,这就是业务人员应该确实掌握的「推销重点」(SELLING POINT),如此可使商品除了它本身具有的机能魅力外,更增添一份业务人员所赋予进去性格魅力。
顾客在看到业务人员及商品的魅力演出后,会慢慢的感觉「这个商品对我有用」,在心意的触动下,会提出几个他特别关心的重点,这些重点可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,也可能是要求保证的范围,可谓不一而足,都是消费者基于其本身所关切的「利益重点」(Benefit point)而衍生出来的,他们都期望在购买商品后,能真正获得期望的利益,并且希望事先从业务人员的陈述中得到明确的解答。
消费者在受到业务人员的说服鼓舞,利益又获致肯定的保证后,暗中酝酿的购买意愿就会逐步显现出来,并臻于成熟;在时机得宜时,他必定会告诉业务人员:「我买了!」,而这个触发也下定决心购买的燃点,就是「购买重点」(Buying point)。
※ 业务人员是主导者 ※
「购买重点」有时是无法单凭业务人员随心所欲就能操纵,它是一种时机的掌握配合。但是在一连串的销售活动中,业务人员都应该使自己站在一个比较积极而主动的位置上,自行设计舞台、编写台词,把顾客当作主角,自己权充导演,如此亦步亦趋的掌握销售活动的进行,形成「购买重点」的根基。
当然,购买决策权是操纵在顾客手中,但是导致他做成决策的,却是业务人员的努力,所以我们可以说,销售根本就是靠业务人员的「创造行为」所推动的一连串过程和结果。
总归上面所述可知,「设计重点」的重心应筑基于「商品一定要卖出去」此信念上;「而销售重点」则应基于「要卖给顾客的强烈意愿」上;「利益重点」则以「使顾客感到有需要」为基点;而购买重点就是刺激他「我决定买了」的保证。
商品魅力只是一个笼统的称呼,其背后所蕴藏的是各种各样魅力的组合,包含商品的机能魅力,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性格魅力,再加上顾客心理的魅力引发,及不可或缺的时机配合,以及各种复杂、多层化的因子,促成了消费者购买时所感受到的「商品魅力」。
同样的商品吸引消费者注意的魅力点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。因此,业务人员要想圆满达成销售活动,就必须设法找出买卖双方一致同意的诉求点,对症下药,才有可能获致成功。
※ 诉求点细分化 ※
为了争取最大的市场占有率,公司应该找出最利于己的区隔市场,而后针对市场特性,在众多的「商品魅力中,规划出强而有力的诉求点」。但这里所指的「诉求点」只是一个大方针、大前提,业务人员不可坚守不变,应该因时制宜,配合不同消费者的价值观与生活意识,将诉求重点加以细分化。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,唯有运用双方都能接受、同意的诉求方式,才能达到成功的销售。
如何达到「诉求点细分化」的目的呢?譬如说:一家家具公司针对它的区隔市场拟定:塑造高品味的生活情趣,为其主要的诉求方向。但这对于业务人员而言,就显得非常含糊了,什么是高品味?而每一个消费者所要求的生活情趣会完全一样吗?
有的顾客认为家具色彩新潮化,是缔造生活情趣不可或缺的条件;有的却认为唯有舒适、便利、适合人体结构的家具才称得上真正享受生活。因此,在面对各种需要截然不同的顾客,怎样才能百战皆捷、胜利而返呢?
首先,将诉求点划分为二:(1)与商品实体有关的「商品的特性」;(2)与制造公司有直接关系的「商品外的特性」。
在琳琅满目的产品中,有些商品特别强调机能的厚实性、方便些,及提供某方面的超值服务,例如:起重机主要是在便利重物的升吊,偏重于考虑它的安全性、操作性,甚至于经济性等等。
但另有极端不同的诉求,不强调商品的实用性,而以其他重点来向顾客进行诉求,例如强调造形优美、小巧可爱,及产品领导潮流,品味高人一等。例如:组合迷你玩具,虽然使用起来并不是很顺手,但其造形却深深符合现代人追求「轻、薄、短、小」的要求。
※ 站在顾客的立场来设想 ※
至于「商品以外的特性」所代表的意义是,当顾客在购买一件商品时,不会只想到商品本身的好坏,还会考虑此公司的销售条件是否比他家低廉优惠?服务体制是否健全?尤其是购买一件过去未曾买过的商品时,经常会以该公司的知名度、美誉度、形象、在市场上所处的地位,做为取舍的依据。
「诉求点」必须针对顾客的特性予以发挥,才能产出效用。诉求的方向虽然可细分,繁衍出许多层面,但若不懂针对顾客的个性、心理,来寻找诉求点,而只是一味盲目乱钻,到头来也是白费功夫。
强而有力的诉求点,必须是业务人员站在顾客的立场来设想,顾客为什么要买你的东西?他可以从中获得什么利益呢?唯有诉之于「利」,探知商品与顾客的相关利益点,才是诉求的正确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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